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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男子冒充老师混入班级群 多个账号诈骗家长扫码缴费

2020-03-12 16:10:34 来源: 未来网
截至3月11日,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诈骗犯罪869件917人,起诉516件545人,批捕、起诉的人数均占所有涉疫情犯罪案件的四成左右,批捕件数更是超过50%。

  未来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谢青)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李某某发现不少中小学开展线上教学,老师和家长缺乏沟通,遂打算模仿网络媒体中报道的行骗方法。此后,李某某先后购买3部手机,注册多个QQ号,购买用于收款的微信账号,并实施网络诈骗行为。

  记者从今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第五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获悉,目前李某某以涉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

  据悉,截至3月11日,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诈骗犯罪869件917人,起诉516件545人,批捕、起诉的人数均占所有涉疫情犯罪案件的四成左右,批捕件数更是超过50%。

  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远程提审系统讯问犯罪嫌疑人。(图据最高检)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没有正当职业和收入,疫情期间以“班级群”为关键词大面积搜索教学群,并以学生家长的名义骗取老师信任。

  2月13日,李某某通过上述方式加入南京市江宁区某小学英语复习QQ群,随后立即将自己的昵称、头像修改成和任课老师相同的样式。李某某通过观察发现,早上九点这个时间段任课老师很少出现,正是他作案的“大好时机”。

  随后,他在群内以任课老师口吻发布信息称:为保证疫情期间教学质量,教育局将在复课后第三周统一组织校外辅导员进行培训,相关费用为1300元。李某某同时在群内发布微信二维码,要求每位家长扫码付款,有两名家长在诈骗信息发布后不久即添加了李某某提供的微信好友。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先后购买三部手机,注册多个QQ号,购买用于收款的微信账号。以学生家长的名义骗取老师信任,加入班级QQ群。随后在群内冒充任课老师发布信息,要求班级群内的家长扫码缴费。(图据最高检)

  为了达到快速作案、快速撤离的目的,李某某又在微信上扮演负责此次校外教学的辅导机构老师,要求学生家长提供孩子班级和姓名,假意为其进行收款登记。

  两名家长信以为真、打消顾虑,各向李某某转账1300元。收到转账后,李某某按照“小额、多笔、快速”的作案方式,立即删除微信好友并退出班级群。两名家长在继续咨询时发现自己已被对方从好友名单中删除,才意识到上当受骗。

  随后,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在接到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案情通报后,迅速提前介入。经审查发现,疫情期间,李某某使用的多个微信号、QQ号被苏州、青岛、余姚等多地家长举报。

  经梳理涉诈骗警情,对比犯罪嫌疑人银行账户资金流入细节和被害人受骗日期、金额、地区,检察机关查实诈骗金额7128元。

  江宁区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还发现,2月份以来,李某某所使用的银行账号中另有30余笔小额资金频繁流入,单笔金额从数百元至千余元不等,可能还有其他犯罪事实,据此向江宁分局提出继续侦查的相关意见。

  2月1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广西被抓获归案并被刑事拘留,次日移交南京公安机关。2月26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以李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江宁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2月27日,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作者: 谢青 编辑: 未来网新闻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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