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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头娃娃"事件后续:全省特殊食品整治再立案298件 起诉4件

2021-02-19 16:51:09 来源: 未来网

  未来网北京2月19日电(记者 谢青)被社会广泛关注的湖南省通报永兴县"蛋白固体饮料"疑致婴幼儿产生大头娃娃事件,去年经专项调查后销售商遭顶格处罚200万。

  今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15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湖南"大头娃娃"事件也被列在其中。

  值得注意的是,湖南"大头娃娃"案件是经销商为扩大产品销售,对产品性能作夸大宣传的欺诈、误导消费事件。针对该案的可复制性和示范引领性,湖南省院组织随后开展了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推进特殊食品的综合整治,共立案298件,履行诉前检察建议、公告215件,起诉4件。

  (图为2020年6月,湖南省永兴县检察院检察官到母婴店回访。)

  案例显示,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8月14日,湖南省永兴县母婴用品连锁店"某婴坊"、"妈咪某婴坊"从湖南唯宝商贸公司购进"倍氨敏"固体蛋白饮料1086罐。

  该连锁店经营者明知婴幼儿食用特殊医学用途奶粉需明确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类别和适用人群,仍在11家连锁店通过宣传海报、导购当面推销等方式夸大功效,对外宣称"倍氨敏奶粉适合过敏体质宝宝",误导家长将其当作特殊用途奶粉购买喂食给过敏体质宝宝。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线索逐级交办至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检察院。5月19日,永兴县检察院对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依法履职行为予以立案。永兴县检察院经调查后于5月28日向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

  建议包括,首先依法查处"某婴坊""妈咪某婴坊"的违法销售行为;其次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婴幼儿奶粉经营者的经营活动依法监管,确保市场交易合法有序。

  收到检察建议后,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婴坊""妈咪某婴坊"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顶格罚款200万元,将涉事产品委托生产商唯乐可公司、代理销售商唯宝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移送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另案查处,对生产商德恒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移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并对涉及"倍氨敏"投诉的63名消费者进行调处,由经营者按照"退一赔三"的标准进行赔偿,已赔偿1029940.58元。

  "某婴坊"母婴店虚假宣传销售"倍氨敏"事件曝光后,社会影响大、敏感度高。检察机关认为,具有特殊医学用途的婴幼儿奶粉等食品,关系到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发育和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康。对于社会关注、百姓关心、舆论关切的敏感案件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办理,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既对涉案违法经营者从严处罚又向其他管辖权机关移送线索,协助行政主管部门解决对受害婴幼儿的惩罚性赔偿款项到位,消除事件的负面影响,是为了共同守护未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此外,湖南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随后还在全省集中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百日行动,进行大排查大整治,现场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1.02万家(次),责令整改7.17万家,整改问题9.66万个。

作者: 谢青 编辑: 彭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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