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特别关注  >  正文

当好未成年人的国家监护人 民政部:落实落细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职责

2021-06-08 17:50:35 来源: 未来网

  未来网北京6月8日电(记者 谢青)今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举行新闻发布会。

  《意见》在政府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提高长期监护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临时监护工作制度,建立监护评估工作制度,构建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联合执法机制。

  此外民法典总则中对监护设立专节进行了规定,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监护问题进行了明确。法律规定,民政部门代表国家承担监护兜底职责。郭玉强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将进一步落实落细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职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有责任也有决心,担当作为。”郭玉强表示,将推动形成以家庭监护为主体、以监护支持、监督和干预为补充、以国家监护为兜底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体系,努力做到监护不缺位、关爱不缺失,切实当好未成年人的国家监护人。

  新闻发布会主席台(栾海军 摄)

  值得注意的是,该《意见》是国务院未成年人领导小组成立以后制发的第一个文件。

  “未成年人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是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大问题。”目前,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对此,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表示,民政部将会同各成员单位一道,建立联合调研、情况通报、专题研究、督查督办等工作制度,确保办公室规范、高效地运转。

  据记者了解,目前全国已有31个省份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表示,领导小组的设立就是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努力、分工协作的议事协调机制作用。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各部门、各单位优势,动员全社会力量,认真落实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

  同时郭玉强提到,要对于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地区,要强化督办问责,要实行挂牌督办,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校园欺凌、儿童遭性侵、留守儿童等问题,以及未成年人遭受突发事件而导致的监护缺失等问题,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表示,以校园欺凌为代表的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现象,是全球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都可能会遇到的一个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一旦发生校园欺凌、儿童遭受性侵、留守儿童心理障碍等问题,全社会都非常关注,也都非常痛心。

  据了解,今年1月份,民政部会同公安、发改、教育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界定了救助保护的对象,明确了发现报告的途径,归口了报告受理的主体,规范了安置照护的程序,强化了政府相关部门救助帮扶的措施,对加强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进行了全流程、闭环式政策设计,从发现、到处理、到后期的心理干预、心理慰藉,做了全方位的规定和要求。

  此外,郭玉强表示,由于未成年人本身的成长规律决定了其应变能力、自救能力和心理适应能力也相对处于弱势,自救能力比较弱,因此需要能接触到未成年人的有关人员主动发现、及时报告。

  “我们也呼吁,在突发事件中,希望社会各界都能更多地关注到未成年人这个群体。”郭玉强表示,将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让未成年人能尽早脱离危险,尽早得到保护。

作者: 谢青 编辑: 彭茹

新书打榜

中央新闻网站  专注青少年领域

版权所有:未来网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5108号 京ICP备17024435号-6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