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网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 谢青)安全上网关乎着每一个人,2023 年,网络安全局势复杂多变,数字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关键词1:网红大V造谣传谣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温床”,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
为聚焦解决网络谣言高发频发、扰乱网络空间秩序等突出问题,12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网红大V具有较强的网络影响力,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一是紧盯网络谣言线索,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造热点”、“蹭热点”、“带节奏”的网红大V,以及借机进行造谣引流牟利的“网络水军”团伙,依法严厉打击,并依法依规采取针对性警示、禁言、封号等管理措施。
二是分析查找网站平台管理漏洞,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管理规范和社区公约,推动建立违法账号“黑名单”制度,挤压造谣传谣活动生存空间。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针对重点网红大V群体,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醒,主动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络大V遵纪守法、抵制谣言。
同时,针对一些网站平台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仍然不到位,造成了网络谣言的大范围传播的情况,公安机关将立足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研究采取多项综合治理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压实平台责任。

(图据中央网信办官网)
关键词2:整治不良导向短视频
12月12日,中央网信办印发通知称,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朗·整治短视频信息内容导向不良问题”专项行动。
根据通知,集中整治的三类突出问题包括:短视频传播虚假信息问题、短视频展示不当行为问题、短视频传播错误观念问题。其中,短视频展示不当行为问题方面,将重点整治“色情擦边”行为、打造低俗人设、网红恶意营销和展示高危行为。
通知要求,加强短视频平台管理。着力解决短视频平台算法价值导向存在偏差、优质短视频呈现不足等问题。优化流量分配机制,防止“重指标轻质量”,片面以点赞率、转发率等量化指标作为流量分配依据。
关键词3:网络暴力
11月17日,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1个月的“清朗·网络戾气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围绕社交、短视频、直播等重点平台类型,集中整治“网络厕所”、“开盒挂人”行为;借社会热点事件恶意诋毁、造谣攻击;污名化特定群体、煽动地域对立;斗狠PK等低俗不良直播行为;有组织地恶意辱骂举报他人;编造网络黑话、恶意造梗等行为。
有关专家指出,中央网信办此举剑指网络戾气整治,有针对性重拳打击各种网络不良行为,以营造清朗、健康的网络空间。
另据公安部公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2月,共查处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110起,刑事打击112人,行政处罚96人,批评教育472人,指导重点网站平台阻断删除涉网络暴力信息2.7万条,禁言违规账号500余个。
关键词4: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非常重要,关系亿万家庭幸福安宁。10月24日,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发布,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23日,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联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发布的《第5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不断扩大,2022年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3亿。
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2年,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从93.7%增长到97.2%,基本达到饱和状态。未成年人用网低龄化趋势明显,过去5年小学阶段的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从89.5%提升至95.1%。城乡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差距持续减小,从2018年的5.4个百分点下降至2022年的1.0个百分点。
关键词5:电信网络诈骗
今年以来,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引发关注。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力度,对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行严打高压态势,连续作战,重拳出击,打防并举,筑牢防线,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有效遏制了案件快速上升势头。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工作情况(2023)》披露,随着打击治理特别是境外抓捕力度加大,2023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4万余人,同比上升近52%。
关键词6:加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
9月15日,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整体安排,旨在维护保障广大网民网络合法权益。?
《指导意见》明确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两大任务。一是切实保护公民个人网络合法权益。要求各地网信部门把握举报受理重点内容和重点领域;建立网络暴力信息举报快速处置通道,从严处置首发、首转、多发、煽动传播网络暴力信息的账号;加强特殊群体网络合法权益保护,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合法权益。二是切实维护企业网络合法权益。要求开设线上涉企举报专区,健全举报查证机制,强化举报政策指导,重点受理处置侵害企业及企业家名誉的虚假不实信息、违法网站和账号,优化网上营商环境,支持各类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网络侵权信息时有出现、屡禁不绝,扰乱网络传播秩序,侵害网民网络合法权益,社会反映强烈。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是网信部门践行网上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制定出台《指导意见》,对推动网络生态治理,更好维护保障广大网民网络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7:加强“自媒体”管理
7月10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出,将规范信息来源标注。“自媒体”在发布涉及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等相关信息时,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准确标注信息来源,发布时在显著位置展示。使用自行拍摄的图片、视频的,需逐一标注拍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此外,网站平台应当要求“自媒体”对其发布转载的信息真实性负责。“自媒体”发布信息时,网站平台应当在信息发布页面展示“自媒体”账号名称,不得以匿名用户等代替。“自媒体”发布信息不得无中生有,不得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不得以拼凑剪辑、合成伪造等方式,影响信息真实性。
关键词8: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
4月1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更新《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
此次五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统一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认证检测制度,停止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停止执行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安全产品强制认证要求,是落实《网络安全法》关于推动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互认规定的重要举措,对统一网络安全产品安全要求、提升产品整体安全防护能力,减轻网络安全企业负担、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发展强大网络安全产业、增强国家网络安全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9:《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出台
2月24日,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出境活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办法规定了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的适用范围、订立条件和备案要求,明确了标准合同范本,为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提供了具体指引,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个人信息出境需求快速增长,个人信息权益保护面临较大挑战。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跨境提供规则作了基础性规定,按照国家网信部门制定的标准合同订立合同是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法定途径之一。
办法提出,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开展个人信息出境活动,应当坚持自主缔约与备案管理相结合、保护权益与防范风险相结合,保障个人信息跨境安全、自由流动。
关键词10:数据安全产业发展
1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国数据安全产业规模超过15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建成5个省部级及以上数据安全重点实验室,攻关一批数据安全重点技术和产品,数据安全产业基础能力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意见》指出,要深度分析工业、电信、交通、金融、卫生健康、知识产权等领域数据安全需求,梳理典型应用场景,分类制定数据安全技术产品应用指南,促进数据处理各环节深度应用。推动先进适用数据安全技术产品在电子商务、远程医疗、在线教育、线上办公、直播新媒体等新型应用场景,以及国家数据中心集群、国家算力枢纽节点等重大数据基础设施中的应用。推进安全多方计算、联邦学习、全同态加密等数据开发利用支撑技术的部署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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