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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教育局回应“花钱上名校”等不实消息,相关行为可入刑

2024-07-22 13:10:41 来源: 未来网

  未来网北京7月22日电(记者 张冰清)记者从广州市教育局获悉,近日,有媒体和市民向市教育局反映,广州中考进入录取阶段以来,不断有家长收到不知名机构发送“可花钱包上名校”等不实信息,以及未填报志愿却收到录取信息的情况。

  对此,广州市教育局发表声明称,在2023年1月印发的《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公布了广州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负面清单(附后),明确了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等均属于违规行为,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均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中考录取阶段,个别中介机构、少数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考生和家长的急切心理,散布虚假信息、贩卖制造焦虑,针对招生录取等环节实施诈骗行为。广州市教育局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咨询有关信息,切勿轻信“虚假信息”——所谓“小道消息”“内部指标”“计划外指标”“低分高录”“降分补录”等“特殊渠道”并不存在,“留位费”“中介费”“打点费”“赞助费”等“花钱办事”更不可信、不合法。考生和家长如果收到或发现可疑信息和人员,应及时向市、区招考部门以及学校核实;如果遭遇诈骗事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广州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欢迎广大市民对高中招生工作的监督,并将进一步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核查群众信访或舆情线索,严肃查处单位或个人参与违规招生行为。对出现负面清单中扰乱招生入学秩序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约谈、责令限期改正、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追究处理等处理。民办学校还将给予削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取消办学资质等处理。

  不仅如此,广州市教育局还公布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负面清单。以下行为均为违规行为:1.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包括以基金会、校友会等名义组织非本校学生到校参加夏令营、冬令营、研学班等活动,违规签订“包捞”招生入学协议,未获得办学许可和未下达招生计划的学校招生。2.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包括多校区之间、集团校之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学生转入普通班级。不通过市统一中考平台招生、补录,自行组织招生考试。3.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4.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5.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包括民办学校收费与中考成绩挂钩。6.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7.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8.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9.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包括以家委会等名义公布升学率。10.强制学生填报升学志愿。

  事实上,涉考试类诈骗案件屡有发生。今年高考后,淄博市公安局柳泉分局就侦破了一起“请托型”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以能帮孩子上心仪大学和指定专业为由实施诈骗。今年年初,淄博某中专学校教师孙某向柳泉公安分局报案称,2023年2月至9月间,陈某以能够帮孩子上大学指定专业为名,先后诈骗两名学生家长共计30万元。作为高校负责招生的老师,陈某明知不参加高考,根本无法被学校录取,但他仍然假装找人运作,其目的就是为了蒙蔽学生家长,事后逃避警方追查。目前,淄博市淄博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对此,民警提醒,每年高考前后,都是涉考试类诈骗案件的高发期,对此教育部和警方都接连发布提示,一定要从正规渠道,了解确认考试招生政策和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 张冰清 编辑: 耿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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