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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已划定生态空间6.34万平方公里 严格限制大规模开发建设 保障区域生态功能

2024-03-27 23:45:42 来源: 南方日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明确在新时期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广东从2018年开始着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编制工作,相关成果已在2021年全面落地,并进入实施应用阶段。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增添了一把‘绿色标尺’。”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出台后,将进一步指导广东深入探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地方实践。

  有助于避免“先污染后治理”

  《意见》明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这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具体来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根据生态环境系统结构、功能、质量、承载力等特征,将生态环境管理要求逐一落实到管控单元,是国家空间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此,一个个环境管控单元成为这一制度的“细胞”,并且有不同类别。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等敏感区域,被确定为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严格限制大规模开发建设,保障区域生态功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资源能源消耗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集中、生态破坏严重、环境风险高的区域,被划为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其他区域则实施一般管控。此后再按“一单元一策略”精准编制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科学指导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不难看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为地方政府的宏观决策、重大规划编制提供支撑,并指导重大项目选址、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推动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分区管控成果,提前研判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为投资决策等提供指引。

  “这一制度是项目规划和实施的重要依据,有助于从源头控制污染。”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可以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通过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将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落实到全省的各个环境管控单元,从而持续优化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根据发展实际持续完善分区管控体系

  广东是较早探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省份。

  2021年1月,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明确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实施精细化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在省级管控方案的框架内,全省21个地市进一步细化完善,并于同年7月底前全部发布市级管控方案,形成市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这标志着广东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建立。

  此后,广东根据发展实际持续完善分区管控体系。2023年,在全国率先完成成果动态更新并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截至去年底,全省生态空间(包含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保持基本稳定,面积为6.34万平方公里,比例保持在35.28%。

  在此基础上,广东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十四五”相关规划,对生态空间进行局部优化,更新管控目标要求,进一步提升成果时效性。

  “更新后的成果也切实落实在‘百千万工程’、产业有序转移等重大部署中,优化调整部分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进一步提升准入要求的针对性和适用性。”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各地市正按程序动态更新成果。

  制度建成后,如何落地是关键。

  广东将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陆续列入《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百千万工程”等重大决策部署中。

  同时,各地各部门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领域积极应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为推动全省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另外,广东还建设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并通过网页端以及粤省事、粤商通等移动端实现数据共享共用,政府部门、企业、公众均可免费查询应用分区管控成果。

  帮助扭转粗放发展方式

  随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落地,全省各地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等便有了框架。近年来,广州等多个地市的应用案例已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实践典型案例推广。

  在广州番禺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正帮助合理布局产业。当地明确,各工业产业区块具体项目的引进与建设应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断优化工业园区布局。政府部门在规划编制、引进项目时,需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各类限制性要求,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科学比选并确定最优规划方案和选址选线方案。

  例如,番禺区某地块原规划建设金属部件生产项目,相关部门在规划过程中分析发现,该地块位于大气受体敏感区内,且邻近学校、小区等敏感点,所在环境管控单元明确“不得使用高挥发性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原辅材料”“禁止在学校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为此,当地将地块规划调整为“主要承担设计研发、金属部件产品展示和接待办公环节,不从事生产,不产生噪声、废气等污染物”,避免了规划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

  在多个地市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越来越起到源头预防作用,成为扭转粗放式利用生产空间挤占压缩生态、生活空间问题的重要抓手。

  在肇庆高新区,针对园区内存在的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敏感目标,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要求进行管理。由于园区地处北江上游,生态环境极为敏感,因此明确北江供水通道岸线1公里敏感区范围内禁止新建化学制浆、印染、鞣革等重污染项目,同时严格控制生物制药项目,不得引入三类工业及电镀、漂染、鞣革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水污染物的项目,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在河源国家高新区,通过分析区位特征和环境质量现状,明确园区的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对园区存在的环境风险和主要问题进行甄别。针对园区内存在的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敏感目标,例如河源大桂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要求设置产业控制带,严禁引入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确保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不受影响。

  来源/南方日报、广东生态环境

作者: 编辑: 张欠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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