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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法院:装修纠纷中施工方为个人的较多

2022-06-29 23:03:26 来源: 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白楚玄 徐伟伦

  老房改造中价款约定不明如何处理?新房装修中增项如何认定?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6月29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该院近三年来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及相关特点,调研后发现,施工方为个人的纠纷较为多发,合同价款相关纠纷多由约定不明、变更事项较多引起,对此法官提醒,业主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应提升维权意识,对发生争议的事实及时留存证据,施工方应诚信经营、规范管理。

  据石景山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石磊介绍,2019年至2021年间石景山法院审理的涉装饰装修合同案件中,涉及装饰装修合同工程价款支付的案件共计128件、涉及工期延误的案件共计29件、涉及装饰装修工程变更的22件。

  石景山法院通过调查分析发现,装饰装修行业从业人员包括各大品牌的装修商户、网络平台商家、个体从业者等,施工质量和水平参差不齐。装修过程中,人们首要考虑的是价格因素,最终往往选取报价更低的个人或个体户,而这类主体施工流程可能存在不规范,导致矛盾多发,在涉诉案件中,施工方为个人的有40件,因装饰装修合同争议多发生在竣工完成后,存在个体施工方在施工完毕后难以联系的情形,导致后期维权困难。涉及建筑装饰装修的案件,还存在实际施工人没有资质、挂靠的情形。

  此外,石景山法院发现,该院审理的涉装饰装修合同价款相关纠纷多由约定不明、变更事项较多引起。在涉诉案件中,因合同包含项目约定不明,变更事项较多引发矛盾突出,涉及工程变更的,七成以上是因工程增项引发的纠纷。按照支付方式和时间,装饰装修合同价款分为首付款、进度款、尾款、维修保证金,在涉及支付装修款纠纷中,多是由于上述款项的支付期限及条件约定不明确所致。

  对此,法官提醒,业主在选择装饰装修公司时,更应关注其资质条件、施工水平、规范程度以及后期质保服务,避免出现后期维权困难。合同签订要规范化,建议装饰装修合同订立的双方应采用国家合同示范文本或北京市合同示范文本等书面规范合同,对于价款计算方式、支付期限和条件、材料品牌型号等信息,违约责任、质量问题、保修条款等内容应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作者: 编辑: 张欠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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