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年报·未来网北京5月23日电(记者 谢青)近年来,如“南京女童饿死案”、“贵州父母虐童案”等监护人失责、蓄意伤害未成年人身体的事件,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未来网记者获悉,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长黄西勤近日联合45名委员,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的提案。
提案建议,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细化现行未成年人监护干预条款,建立国家监护制度。打造未成年人健康中心,作为国家履行监护人职责的重要阵地。探索建立监护补偿制度,以及严格追究虐童情节恶劣者的刑事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长黄西勤(受访者供图)
提案背后:关注困境儿童权益保障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保障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作为妇联界别的全国政协委员,黄西勤一直以来对于妇女权益维护、儿童成长保障等相关问题都有所关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黄西勤注意到,因父母或监护人参与防疫、抗疫工作或其他原因,造成孩子临时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这些情况牵动着社会每一个人的心,而我对儿童保护问题一直十分关注。”黄西勤认为,疫情期间对困境儿童救助保护的工作,更是面临着很多挑战。
此外,在走访调研的过程中,黄西勤关注到,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因缺乏有效监护而处于缺管、失爱状态。同时虐待、遗弃、伤害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频频发生,冲击着社会的道德底线,也引发媒体和公众的强烈关注。
由此黄西勤撰写了一份《关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以下简称《提案》)的提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修法建议,同时建议加重打击虐童者刑事力度。
在提案酝酿期间,黄西勤专门征集了对困境儿童权益保护有研究的委员意见、建议,以此集思广益。就在提案完成准备提交之际,很多委员也提出了联名提交的意向。
最终黄西勤与45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该提案,黄西勤表示,大家希望通过联名提案,让全社会更多地关注到未成年人这个群体,让这个群体更好地得到政府、社会的保护。
社会兜底:司法救济需解决有效性问题
随着经济和法治的发展进步,我国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出台了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内的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但类似监护人失责、蓄意伤害未成年人身体等事件,仍时有发生。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
“但相对缺乏具体执行配套措施,比如撤销了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后指定谁来做监护人?没有适格的监护人怎么办?谁来做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最终兜底人?”黄西勤认为,这些问题需要一系列完整细致的法律配套制度来支撑,并非地方立法或部门规章可以涵盖。
对此《提案》建议,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细化现行未成年人监护干预条款,建立国家监护制度。充分考虑无适格监护人或监护人严重失责的情况,既要明确监护人被剥夺监护资格之后的后续监护责任的具体承担措施,更要确认政府部门在未成年人监护方面的最后兜底责任。
同时建议打造未成年人健康中心,作为国家履行监护人职责的重要阵地。并且探索建立监护补偿制度,在尊重事实前提下兼顾公平,除教育附加外,将未成年人生活费支出也纳入个税抵扣范围,并在有条件地区试点直接给予监护人补贴制度,有效减轻监护人的经济负担的同时,助力二胎政策进一步落地。
值得注意的是,《提案》还建议,在完善临时监护制度的前提下,严格执法,对严重虐童者加大刑事打击的力度,以儆效尤,避免以罚代刑,从根本上减少虐童现象的发生。
履职尽责:积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何更好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黄西勤告诉记者,在2018年和2019年履职期间,已向全国政协提交了《关于加大农村婴幼儿早期发展投入,提高儿童早期发展能力的提案》、《关于加强对儿童福利院监督管理,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的提案》等相关提案,持续关注着未成年人群体。
对于未成年人保护议题方面,黄西勤通过在官方渠道查询、收集相关案例和数据,再进行资料分析研究,找出法律层面存在的问题再研究。
记者了解到,全国政协委员们日常也会在委员履职平台上沟通交流、共同探讨问题。黄西勤提到,联名上交的提案就是在前期调研后,又与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的委员、律师、社会组织等专家,经过沟通、讨论,最终整理完成。
“多措并举,坚决严厉打击、重拳震慑遏制一切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黄西勤表示,在全社会形成高压态势,要让不法分子认识到未成年人这个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丝毫不容侵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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