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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童”音】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保障儿童合法权益”,检察机关这样做……

2024-03-07 14:34:42 来源: 未来网

  未来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 谢青)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高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服务水平。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3月6日,最高检发布“首批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典型案例,涉及北京市检察机关督促40余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切实践行了保障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此次最高检发布的6件案例,集中反映了检察机关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涉及爱国主义教育、革命文物保护等多方面,弘扬了“爱国”“公正”“平等”“友爱”“文明”等核心价值理念。

  相关典型案例提到,2021年5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卢沟桥景区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收取门票费。为全面调查了解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否存在同类情形,2021年7月,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共同开展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收费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对209家市级及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80余家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排查,发现40余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存在对未成年人收取门票费的情形。

  经初步调查,部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存在缩小免票主体范围、附加免票条件、区别对待不同地区参观者等违法向未成年人收取门票费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规定。

  对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收取门票费违反法律规定、发改委作为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履行职责等阐明法律依据,就整改方案等事项进行磋商。东城、海淀等区检察院向本区发改委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发改委落实未成年人免费参观政策,要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并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及购票平台公示。各区纷纷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辖区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面整改。随后,卢沟桥景区等40余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均实现了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上述负责人表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激发未成年人爱国情感、弘扬民族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阵地,是陶冶未成年人道德情操、提升品德修养的重要场所。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向未成年人收费,侵犯了不特定众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广泛开展,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迎来重要契机。

  记者注意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共青团中央提交了《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加强学生爱国主义实践教育的提案》,建议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爱国主义实践教育,提升实践教育的普遍性和有效性。

  202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正式施行,鲜明提出“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和体验相结合,把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各类主题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馆设施,参加爱国主义教育校外实践活动”,为加强爱国主义实践教育提供了法治保障。

  对此,共青团中央提案建议,加强爱国主义实践教育场馆设施规划建设。科学制订爱国主义教育场馆设施建设规划;促进场馆设施建设的现代化,增强阵地吸引力;深入挖掘文旅事业爱国主义实践教育功能;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夏令营、研学旅行等深度实践体验活动等。

作者: 谢青 编辑: 瞿凯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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