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网北京6月25日电(记者 谢青)“聪明药”、“神仙水”、“邮票”等各种新型毒品的出现,极易对青少年产生引诱和危害。今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记者注意到,其中一例典型案例显示,一名已被大学录取的应届高三毕业生胡某某,因贩卖新型毒品“聪明药”(莫达非尼),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办案机关对查获的“聪明药”进行称重。(检察机关供图)
高三学生通过社交软件贩卖“聪明药”
2001年出生的胡某某是一名应届高三毕业生,2020年7月14日,胡某某通过QQ及微信联系,以人民币160元的价格将3颗重0.75克的“聪明药”贩卖给一男子。
同年7月22日,胡某通过微信与该男子再次商定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贩卖3颗“聪明药”,并约定在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某书店门口交易。
随后在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查获的“聪明药”检测出莫达非尼成分。
2020年8月26日,公安机关以胡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向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根据胡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供述等证据,可以证实胡某某在明知“莫达非尼”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向他人贩卖含有“莫达非尼”成分的“聪明药”1.48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检察机关就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胡某某起诉,召集人大代表、公安机关代表等进行公开听证。(检察机关供图)
帮助涉毒青少年回归正途
“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毒品犯罪的同时,对于情节较轻的毒品犯罪案件将依法落实从宽政策。”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表示,对于情节轻微的在校学生涉嫌毒品犯罪,检察机关秉持“惩治、教育、挽救”的办案理念,综合运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和公开听证制度,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例显示,本案中考虑胡某某是在校学生,检察机关根据其身份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教育,使其认识到毒品犯罪的危害和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促使胡某某真诚认罪悔罪。
同时检察机关综合考虑胡某某涉嫌犯罪情节、在校表现、认罪悔过情况,决定就是否以贩卖毒品罪起诉胡某某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公安机关代表、辩护人及熟悉学生身心特点的中学教师参与听证。
最终听证员一致认为,胡某某主观恶性较小,其作为在校期间一贯表现较好的准大学生,具有教育挽救的可能性,同意对其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检察机关遂依法对胡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表示,本着对涉罪青少年高度负责的态度,随后对胡某某制定了个性化的帮教方案,主动对接学校、家庭、社区,不定期向被不起诉人胡某某及其家属了解其行为表现,关心其思想、生活、学习情况。
同时,向其提供由检察机关与社工事务所联合组织的帮教服务,由专业社工定期与其谈话,了解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引导教育,努力做到监管与教育并重,并组织其参加志愿活动,丰富其课余生活,促使其重塑积极向上的人生目标。目前胡某某已戒掉毒瘾,在校表现良好,成绩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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