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网北京1月15日电(记者 凌萌)近日,海底捞又新增一条食品安全行政处罚信息。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示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杭州捞派餐饮有限公司宜兴第一分公司因“生产经营国家禁止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被江苏省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5元,处罚日期为2023年11月6日。(曝料邮箱:Rcaijing@163.com 新闻热线:010-56793767)
图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主要违法事实显示,当事人在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288号5层L5001号商铺经营场所从事火锅餐饮服务。2023年8月3日有消费者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就餐时发现火锅锅底中有一塑料碎片。上述火锅锅底中的塑料碎片是当事人使用的调料原料外包装的塑料袋碎片。相关平台显示,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288号5层L5001号为海底捞火锅(八佰伴店)。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海底捞频因食品安全问题冲上热搜,更因此登上监管部门通报的“黑名单”。
据媒体报道,早在2020年7月,有消费者反映在济南市海底捞连城广场店就餐时,在乌鸡卷中吃出硬质塑料片。彼时,海底捞方面发布致歉声明,称相关问题食品系供应商工厂灌装环节员工操作不规范导致。
同月,海底捞火锅杭州富春新天地店登上了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抽检黑榜”,被“点名”原因系店内所使用的一批次筷子产品被检出大肠菌群。据悉,使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餐具,会引起腹泻、肠胃感染等。
2021年11月,海底捞一门店因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被罚2万元。处罚文书显示,执法人员在现场抽查时,在厨房配菜区的出菜机中查见一盒过期“捞派豆花”,且上述过期食品并未标明“不再食用”。
2023年12月,一名来自福建的消费者爆料在海底捞门店吃饭时发现勺子上有未洗净的食品残留物。最终,经过双方协调,店长给与该消费者免单处理。
另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于2023年11月发布的“2023年北京食品安全大检查”公告,自2023年1月以来,海底捞位于北京的2家门店因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被通报。
图源:黑猫投诉
而在黑猫投诉平台,截至目前,海底捞共涉及3003条消费投诉,投诉内容主要涉及“吃出异物”、“就餐后出现身体不适”、“虚假营销”、“服务态度差”等问题,争议不断。
有关海底捞方面问题,未来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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