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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别策划】“中油好客e站”等31款App侵害用户权益被通报 记者实测仍有公司未改正

2024-03-02 16:36:09 来源: 未来网

  未来网北京3月2日电(实习生 许弘毅 记者 拜晓艺)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文简称“工信部”)发布《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SDK)通报(2024 年第1批,总第36批)》(以下简称《通报》),持续整治App侵害用户权益的违规行为。

  据悉,此次工信部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用户反映突出的开屏弹窗“乱跳转”、“关不掉”以及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问题进行检查,共发现包含闲鱼、下厨房、高德地图、中油好客e站等 31款App(SDK)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并予以通报。

   侵害用户权益的违规行为通报

  工信部近日发布《通报》,称高度重视用户权益保护工作,并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持续整治App侵害用户权益的违规行为,共发现31款App(SDK)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详见下图表格)并予以通报。

  

  

  

  

  图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此次通报情况中,包含闲鱼、下厨房、高德地图等31款App(SDK)被通报,工信部在通报中表示,上述App(SDK)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图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App违规开屏弹窗现象侵害用户权益

  据《通报》信息显示,此次所涉App(SDK)问题主要包括开屏弹窗“乱跳转”、信息窗口未提供关闭或退出标识、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并强制索取权限三方面。

  2月29日,记者亲测发现,漫画人极速版、闲鱼、高德地图在通报后有所改进,在开屏弹窗中的触发动作不是简单的点触,而需用户有意识地滑动屏幕或摇动手机,对此前用户无意识动作触发广告的”乱跳转“问题进行了改进。

  但亲测过程中,记者发现,“模拟来电”APP(一款模拟来电显示和通话的应用)依旧存在违规问题。其索要的信息是确保应用功能正常开展的权限,如悬浮窗,锁屏显示等功能,系统界面提供了开通权限按钮“忽略”,但用户点击“忽略”后便无法提供相关服务,因此仍存在强制收取个人信息的情况。
  此次曝光的31款app中,中石油公司旗下的“中油好客e站”也在此列,该公司向未来网记者反馈,被通报后公司积极整改,目前被通报的相关问题整改已完成。

  

  中油好客e站“隐私政策”页面文字

  但记者亲测使用发现,其“隐私政策”页面仍疑似存在文字过小过密的情况。而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秘书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部门于2019年底发布的关于印发《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规定显示,“隐私政策等收集使用规则难以阅读,如文字过小过密、颜色过淡、模糊不清,或未提供简体中文版等”,可被认定为“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继而可被认定为“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

  目前这一情况未来网记者已反馈给相关工作人员。

  学界人士表示,App通过提供不实的弹窗内容和违背消费者意愿的服务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而对于保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益方面,App深挖经营者为追求利益,在对手机用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违法收集个人信息、违法使用个人信息和泄露个人信息,通过获取手机权限、隐私条款等方式对使用App的在过程中产生的个人信息进行违法违规收集,并定制相应的开屏弹窗,此类行为侵害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

   学界专家呼吁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

  “这类行为在学界上可以看成消费者信息被侵权或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被强制限制与干扰的一种行为。”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教授宋红梅在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宋教授进一步表示,站在法律角度分析,此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规行为。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有关格式条款的规定指出,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但是基本上我们现在各种App的开屏跳转广告,它其实是没有任何提示或说明义务的。”宋红梅分析表示。

  此外,根据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4条的规定,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进行的信息推送和商业营销,应当提供不针对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 供便捷的拒绝方式。“明显这种开屏跳转,它的拒绝方式是极为不便利的,基本上我们是需要很费劲才能关上,或者是关不上。更严重的是这种开屏跳转的广告,它会有一些消费误导或误操作,会导致消费行为的发生。”宋红梅分析指出。

  宋红梅提出,在《广告法》的第44条中也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注明关闭标识,并确保可以一键关闭,但其实大多数App弹窗广告是无法确保能有效关闭的。

  站在广告学界角度分析,宋红梅表示,由于互联网广告分布的界面多而隐蔽,因此实际的广告监管是比较困难的。而从用户来讲,用户投诉的流程也较麻烦。从广告监管方角度而言,这类行为的监管也特别困难。

  宋红梅建议,首先要在更大范围内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广大用户知道并知晓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以此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其次,建议相关构成要素联合工商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发起或形成一个倡议和联盟,例如遵守我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广告法》的联盟和倡议,提倡主动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守护消费者绿色上网的环境;最后,法律监管部门要更有效地来执法和监管,而广告学术领域也需强化此方面的研究。

作者: 许弘毅 拜晓艺 编辑: 瞿凯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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