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网北京7月9日电(记者 王军伟)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新增普惠性托位66万个;到2030年,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家庭托育成本有效降低。
构建多元托育服务体系,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意见》提出加快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为网络的“1+N”托育服务体系。其中,“1”指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托育服务发展。《意见》要求加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度,优先实现地市级全覆盖。各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可设置一定规模托位,并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咨询、产品研发设计、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消防安全培训等服务。
“N”则涵盖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机构,以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托育服务需求。在社区托育服务方面,以地市为单位统一规划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网络。新建居住区要落实托育服务设施“四同步”要求,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结合城市更新工作加快补充。积极推行公建民办模式,支持社会力量打造托育服务连锁品牌,并加强对家庭托育点的指导和监督。
在幼儿园托班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在满足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基础上,解决好场地、设施、师资等条件保障,稳妥向下延伸招收2-3岁幼儿,完善支持政策,推进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协调发展。
用人单位办托方面,支持利用存量土地或设施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暂不变更土地用途。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子女普惠托育服务所需有关支出,按规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工会经费可适当补充。
同时,《意见》支持民办托育服务机构参与运营公建托育服务设施,并在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医疗卫生机构面向托育服务机构开展订单签约、婴幼儿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等服务,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与辖区内托育服务机构建立联系,开展培训指导。
在支持保障措施上,统筹运用多渠道资金支持建设普惠托育服务设施,按需配置托位。采取场地费用减免等措施降低托育服务机构成本,有条件的地方给予适当运营补助。鼓励托育服务机构投保相关保险。支持高校、职校开设托育相关专业,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建设实训基地,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多方协同,破解资金、场地、人员难题
在落实过程中,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可能面临诸多困难。资金投入方面,建设托育服务设施、维持机构运营等都需要大量资金。对此,《意见》明确提出统筹运用多渠道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资金已支持建设347个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各地也应结合实际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场地设施方面,新建居住区落实“四同步”要求虽有明确规定,但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补充托育服务设施存在场地难找等问题。这需要各地政府结合城市更新、社区改造等工作,充分挖掘现有公共服务资源,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房屋场地建设托育服务设施。
人员配备上,托育行业专业人才短缺是普遍问题。《意见》提出支持高校、职校开设托育相关专业,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建设实训基地提升从业人员实操能力,同时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此外,还需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提高行业门槛,保障服务质量。
多地积极探索新模式,积累成功经验
一些地区在普惠托育服务方面已先行先试,积累了宝贵经验。例如广东省提出,多措并举推动托育服务提质增效,全省各类托育服务机构已发展到1.2万多家,可提供托位60余万个,均居全国前列。广东围绕构建“1+N”托育服务体系,加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在社区托育服务方面,以地市为单位统一规划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网络;在幼儿园托班方面,推进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并解决好相关条件保障;同时积极支持民办托育服务机构发展,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健康服务等。
长沙市出台《长沙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合理划分政府、社会、家庭承担比例,不断提高政府扶持水平,降低已育家庭的托育负担。通过明确的认定管理办法,规范托育机构的运营,保障服务质量,为家长提供了更多优质普惠的托育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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