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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典型案例点名外卖“预制菜”冒充“现炒”,公益诉讼守护食品安全

未来网北京2月9日电(记者 谢青)今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举行的“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新闻发布会,通报“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主要情况和成效,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新闻发布会现场。

标识为“现炒”的外卖商家,却被顾客评价为“口感差”“是预制菜”“肠胃不适”?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典型案例中,提及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了一起预制菜冒充“现炒菜”的公益诉讼案。

典型案例显示,云南省蒙自市某街道“三义二社”属自建房连片区域,地处城市中心。因租金低廉、交通便利,吸引众多餐饮服务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聚集,经营者达上百家。部分餐饮商户未按照预制菜贮存温度冷藏冷冻、餐饮环境卫生不达标,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个别餐饮商户在外卖平台标识“现炒”,但实际使用预制菜。在用户给予的差评中,有多条“妥妥是预制菜”“没味道”等评价,未引起外卖平台和相关部门重视,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4年8月,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蒙自市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从某外卖平台上选标识‘现炒’的商家点餐,食用后口感差、发生腹泻”的线索。蒙自市检察院通过线上线下初步排查发现,入网餐饮商户大量集中在三义二社片区,该区域街道狭窄,“前店后宅”现象较为普遍,商户经营主要依靠网络订餐配送,餐饮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条件较差。

经对外卖平台上用户差评里出现“口感差”“是预制菜”“肠胃不适”作为关键词句进行收集和研判,并实地调查37家餐饮商户实体门店,蒙自市检察院发现有6家商户存在以预制菜冒充现炒菜、预制菜冷冻冷藏未达到所需温度、已解冻预制菜二次冷藏后使用等问题,已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同年8月28日,蒙自市检察院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围绕餐饮环节预制菜使用、贮存如何规范的问题,2024年9月,蒙自市检察院组织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蒙自市市场监管局”)、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益心为公”志愿者及听证员召开听证会,一致认为蒙自市市场监管局应依法督促外卖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发现入网餐饮商户线下使用预制菜的,应倡导在线上标识“预制菜”,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对线下发现的多类食品安全问题应采取措施整改,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会后,蒙自市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听证意见,向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明确建议其依法履行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对已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督促第三方平台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4年12月,蒙自市市场监管局书面回复称,已在全市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外卖平台企业、餐饮商户共389家,对存在8类67项问题的42家餐饮商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餐饮商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规范预制菜贮存、使用,督促外卖平台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外卖平台采取与商家签订预制菜明示承诺书等方式,引导11家入网餐饮商户在外卖平台前端点餐页面标识预制菜;同时聘请义务监督员,对入网餐饮商户餐饮卫生环境、预制菜使用进行监督,提升了行业自律水平。

蒙自市检察院通过组织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回头看”的方式,重点对涉案餐饮商户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确认预制菜食品安全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专项整治后,蒙自市市场监管局将该区域打造为“标准化外卖商户示范基地”,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示范效应。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国家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务院食安委部署,根据六部门《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将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列入立项计划,并组织开展标准起草工作,于日前公布了相关标准草案,正式征求社会意见。

“虽然食药安全领域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但民心所向就是剑锋所指,群众关切就是监督坐标”。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发布会上介绍称,2025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食药安全公益诉讼案件24029件,占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19%。

张雪樵表示,食药安全问题具有类案高发、易反弹反复、链条长跨区域等特征,需要从个案办理深化为类案治理、从末端处置延伸至全链条监管、从分散用力凝聚为协同联动,推动形成常态长效治理机制。为此,最高检确立了聚焦重点、集中力量、逐个击破的“类案集中攻坚”模式,将“点上治理”升级为“面上攻坚”,从“单打独斗”转化为“协同共治”,用一体化履职破解食药治理难题。

编辑: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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