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网北京4月3日电(记者 凌萌)春日的午后,广阳谷城市森林公园内暖意融融,孩子们的欢声笑语在园内回荡。作为北京市西城区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示范点位,该园融合自然生态与儿童成长需求,打造了专属儿童活动区、“四季”主题自然体验课程等特色儿童友好空间与活动体系,成为不少家长周末带娃的好去处。
“以前小区和公园里的设施基本是按成人标准设计的,孩子玩起来既不方便又不安全。现在多了很多专为孩子打造的游乐空间,设施高度、间距都贴合孩子的身形,孩子能放心玩耍,家长也更安心。”家住北京西城的蔡女士憧憬着未来的城市建设会有更多的适儿化空间与设施。
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这份愿景正逐步照进现实。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公共政策、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推出务实举措,推动儿童友好建设从阶段性的“城市建试点”转向常态化的“全社会建机制”。“十五五”时期,儿童友好建设如何打破发展壁垒、凝聚社会合力,从纸面上的“施工图”转化为孩子们可感可及的“实景图”?未来网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解读儿童友好建设在推进落地中的实践路径。
从阶段性“试点”,迈向全社会共建新征程
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按照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五个友好”要求,试点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经过数年的积极探索与实践,试点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16个城市开展试点建设,覆盖超过1/3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惠及城乡儿童超过1.1亿人。
“十五五”开局之年,《意见》的出台为我国儿童友好建设工作进一步指明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就《意见》有关情况答记者问时指出,《意见》在全面总结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推动儿童友好建设由阶段性的“城市建试点”转向常态化的“全社会建机制”,针对性健全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政策举措,完善常态化长效化建设机制,推动儿童友好建设迈上更高水平、惠及更多儿童。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总规划师张菁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儿童友好型城市”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于1996年率先提出的概念,目标是鼓励各国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让城市更加适合儿童成长,更好地保护儿童权利。在随后的发展进程中,不同发展水平国家的关注重点各有差异,而我国立足国情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实践路径。她认为,此次《意见》的出台,实现了两大核心升级:一是建设范畴从局部试点走向全域覆盖,由城市单一维度转向全社会多维度;二是治理逻辑从政府主导的单向管理,转变为政府、民间组织、儿童及看护者、社会工作者等多元主体的全社会协同参与。
“《意见》的出台,是我国儿童友好建设理念的转变与发展格局升级。”生态体验理论创始人,国务院、生态环境部和教育部智库专家,博士生导师刘惊铎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试点建设”到“全域建设”,标志着儿童友好从“盆景式”到“风景式”生态圈形成。儿童友好建设不再是城市规划的“选修课”,而是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的“必修课”,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儿童领域的深度落地,更是从城市试点升维为全社会、全领域、城乡一体化的国家行动。
锚定“一米高度”,回应儿童真实需求
家住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的朱女士近期发现,县城的文化中心、政务大厅和医院里,新增了适合儿童的小型活动区和读书角。“虽然空间不大,但孩子特别喜欢,终于有了专属的游乐小天地。”朱女士向未来网记者坦言,希望这样的儿童友好建设不是一阵风,而是能实实在在、持续不断地改善孩子们的生活品质。
朱女士的期盼,正是当下全社会对儿童友好建设的共同愿景。在儿童友好建设从试点走向全域的过程中,一系列现实问题亟待破解,成为《意见》落地见效的关键所在。
“‘十四五’以来,我国儿童友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儿童友好政策机制更加健全、理念深入人心,广大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但不置可否,现阶段,我国儿童友好建设仍面临部分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胡文哲博士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她以城乡儿童友好建设为例称,部分农村地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低于城市,医疗、教育等资源配置与城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儿童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效率不够充分,儿童公共服务品质还有一定提升空间。
此前,张菁曾参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实施手册》(以下简称《实施手册》)的制定工作。她在基层走访调研和实际工作中发现,部分地区在设施建设中存在“重外观轻使用、重建设轻运维”的形式化问题。“一些地方简单将儿童友好理解为‘把场地建设得花花绿绿’‘专划一块地方给孩子’。但根据基层调研中医生反馈,过于浓烈的色彩可能并不适合孩子,特别是在阳光的刺激下,可能会影响儿童视力。”张菁指出。
她补充道,《实施手册》已从设施建设层面明确了指引细则,例如为适儿化改造、校外场所和游憩设施建设提供详细指引。但实际落地中仍有地方理解、执行不到位,甚至连最基本的安全性都难以保障。“坑洼的路面、不符合儿童尺度的台阶等问题较为突出;部分设施建成后,由于担心承担安全责任,出现无人验收的现象。”在张菁看来,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城市建设在此前一段时期陷入“见物不见人”的误区(即只关注物质空间建设,不太关注人的使用与需求),公共空间的适儿化改造未能真正“蹲”下来,从儿童的视角贴近其真实需求。
一系列问题,在《意见》中得到了精准回应与系统性破解。胡文哲欣喜地看到,《意见》聚焦“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从顶层设计层面提出了系统性的解决思路,明确提出“覆盖城乡全域推进儿童友好建设”,旨在加快补齐农村短板,推动城乡儿童友好建设均衡发展;对于“设施使用不充分”问题,《意见》提出“用好街头转角等空间,优先嵌入儿童服务设施和活动场地”“逐步实现街区、社区、公园儿童友好空间全覆盖”,提高儿童公共服务设施覆盖率和可及性,确保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满足儿童真实需求。
此外,《意见》明确将儿童友好纳入各级规划、政策制定和评估体系,还围绕上学、就医、出行、运动、游玩等民生需求推出“小切口”务实举措,聚焦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公共服务优化等关键环节,精准回应儿童友好建设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为政策落地见效扫清障碍。
坚守“儿童优先”,让儿童友好蓝图化作实景画卷
《意见》突出“儿童优先”核心理念,多次提及如“公共政策制定充分考虑儿童视角”“营造符合儿童身心发展需要的空间和环境”“公共服务供给充分保障儿童优先”等要求,将儿童的需求与权益摆在了突出位置。
在胡文哲看来,《意见》落地见效的关键,在于将“儿童优先”理念真正贯彻到建设的各个环节,充分调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民众等多方力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儿童友好服务网络。政府要当好统筹者,定标准、保底线、强监管;企业要当好参与者,优供给、提品质、尽责任;社会组织要当好服务者,搭桥梁、补短板、促专业;广大民众要当好共建者,多参与、共维护、同监督。通过多元主体的协同联动,凝聚起全社会关心爱护儿童的强大合力,真正构建起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儿童友好共建共享新格局。
“‘儿童参与’是践行‘儿童优先’的核心抓手。”张菁强调,儿童友好建设不是“为儿童做”“给儿童做”,而是“与儿童一起做”,必须打破成人的主观判断,让儿童真正参与建设的规划、设计、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让他们的声音被听见、需求被重视。
刘惊铎提出,要从制度层面建立健全“儿童参与”制度,让儿童成为需求表达的主体。他建议,在政策前端开展“儿童影响评估”,让儿童视角融入公共政策及重大项目的制定与推进;在规划过程中推行“儿童顾问”制度,让儿童规划师、家长代表全程参与设计;在验收环节增设儿童生态体验反馈,真正以“孩子是否喜欢、是否适用”作为设施建设的最终评判标准。
事实上,在“十四五”时期的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中,全国多地已率先探索“儿童参与”模式,发起“儿童责任规划师”项目,鼓励儿童参与公共事务和城市发展建设。例如,去年3月,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及周边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发起“一米声音——儿童规划师提案征集”活动,广泛收集沿线儿童关于交通优化、空间打造的意见建议,最终将孩子们的想法融入改造方案,打造出贴合儿童需求的“安心通学路”“安全岛”等;近年来,上海市多个区开展“儿童议事会”活动,让孩子们围绕社区公共空间改造、公共服务提升建言献策,真正成为社区建设的小主人。
从局部试点的探索实践,到全社会共同推进的系统性工程,儿童友好建设正不断迈上新台阶。“儿童友好建设正从物理空间的有形打造,逐步升华为融入社会肌理的无形共识。”张菁表示,儿童友好建设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风向标,唯有真正蹲下来读懂“一米高度”视角,坚守儿童优先,凝聚社会合力,才能让儿童友好建设的“施工图”真正变成惠及每一个孩子的“实景图”,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健康、有趣的环境中自由奔跑、茁壮成长。
编辑:耿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