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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公布中小学教育惩戒细则,让教师执教更有底气

8月7日,北京市教委官网发布了《北京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试行)》),对教育惩戒的实施条件、教育惩戒的保障、教育惩戒的救济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规定。

 《细则(试行)》根据学生学段实施不同的教育惩戒方式,细化不同学段、不同行为的分级分类惩戒标准,差异化规定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惩戒措施,明确各种不良行为的具体表现和对应惩戒层级,便于学校和教师根据学生的年龄、认知水平和行为性质,选择最适宜的教育干预方式,提升教育惩戒的实效性。

其中,针对小学1—4年级的学生,应以口头教育、正面引导、即时纠正为主,慎用实质性惩戒措施。确需实施,应侧重于即时性的课堂行为矫治,并第一时间与家长沟通协作。

针对小学5—6年级学生,可在强调说服教育的同时,适度适用《细则(试行)》规定的教育惩戒措施,并注重与学生的沟通说理,帮助学生深刻认识错误。

针对初中阶段学生,可依法依规适用《细则(试行)》规定的各类教育惩戒措施,并强化规则教育、法治教育和责任承担,注重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

针对高中阶段,应侧重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担当,对违规违纪行为可依法依规实施警示教育和管理措施,并明确其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细则(试行)》实施的教育方式我完全可以接受,也很欢迎,对孩子健康成长会有帮助。”北京市小学二年级学生家长刘女士对记者说。

《细则(试行)》有利于解决目前老师“不能管、不敢管”的问题,实实在在地为中小学教育“减负”。北京市教委某负责人表示:“《细则(试行)》对于解决教育工作中长期存在的老师和家长对孩子教育方式的不同问题和观点,给出了明确的依据,减轻了老师们在日常工作中合理惩戒犯错孩子的心理负担,也对老师的惩戒尺度有了监督依据。”

“作为一名一线教师,如何把握中小学生犯错后的教育、惩戒方式尺度,我始终备受困扰,很多同事也是如此,甚至因此和家长产生过比较大的争执。这次出台的《细则》给了我们底气,也是对我们教育行为的规范。”北京八十中某校区王老师说。(未来网记者 苏建军)

编辑:高富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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